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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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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沒有下楼。

我也沒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沒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坦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份。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來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沒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沒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的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來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沒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來。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來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色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么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來沒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沒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來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沒來得及说的。爱情。好么。”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

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來。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來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來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來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來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來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來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來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來。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沒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沒说。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來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沒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饶雪漫

我失恋了。

我其实早就失恋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当我在人潮拥挤的街头看到苏拉着别的女孩的手一晃而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真的已经失恋了。

这时正是春天。春风渐入迷人眼。我刚失业。继而失恋。世事残酷得让人觉得滑稽。

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或者。冲上前去扭住苏问个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沒有。我花了很多的钱。到美容院剪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发型。化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妆。当我再乱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时候。苏和那女孩早就不见了踪影。

我毫无选择地回了自己的小屋。

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沒有电脑。不过他很少來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來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沒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沒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

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墙上一掷。到处都是水渍。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苏有洁癖。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着他來。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又胡乱地摔了一通东西。当我觉得自己像个无聊的怨妇的时候。我决定上网chat。

我是失业后才学会上网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苏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看漂亮妹妹给她寄妖艳的照片。我曾问过苏。你不会网恋吧。苏抱着我。吻着我的鼻尖说:“傻瑟瑟。谁会有你真实呢。”

但是现在。真实的我也成为他爱的过去式。

我在网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亲密的网友。我开始以为他是女的。他很惊讶地问我难道你沒有玩过“大富翁”。小丹尼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性。我说沒有。我不会玩电脑游戏。我顶多就是看苏玩。在很热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

哦。苏。你竟然舍得离开我。

我对小丹尼说:“我失恋了。”

“好啊。”死沒良心的小丹尼说:“这下你可以体会爱情最美妙的感觉了。”

“我想跳楼。”

“我在你楼下接着。你跳到我怀里。”

我无心理会小丹尼的暖味。其实我满心满脑都还是苏。于是我又下线來给苏打电话。我装做若无其事地问他在哪里。他装做若无其事地答我说忙着呢。我说忙着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说瑟瑟啊你真是的。对了。我朋友那里听说可以谋到一个职位。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來带你去面试。

“好的。”我说:“苏。我爱你。”

然后我泪流满面地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我又再上了网。我对小丹尼说:“我又回來了。”

“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恋的女人无处可去。”

“讨厌的小丹尼。”我骂他说:“你往我伤口上洒盐。”

“呵呵。别这么说。痛在你身上还不是痛在我心里。”

“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给你MAIL照片吧。”我说。于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苏的一张经典的合影。我放在电脑上做屏保的。苏搂着我的肩。我抱着他的腰。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

小丹尼惊叹说:“好漂亮的瑟瑟。”

“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叹息:“小丹尼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

“不全对。”小丹尼说:“玉女还勉强算得上。金童就欠点火候啦。”

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过我爱听这样的话。让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黄昏还是让人瑟瑟发抖。我有些忧伤地对小丹尼说:“抱抱我吧。我冷。”

“基本上是这样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着的瑟瑟。”

“^_^”

“口水都滴下來了。不过我喜欢。爱一个。”

“不。小丹尼。”我说:“我不爱你。我只爱苏。”

“讨厌的瑟瑟。”他骂我说:“往我伤口上撒盐。”

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还能这样哈哈大笑。

两天后苏果然來接我去面试。他看到我吓了一大跳说:“头发怎么这样了。快去弄清爽一点。不然怎么面试。”

“我不够清爽吗。”我说:“是你不够清爽吧。”

“说什么呢。我是特意请假來的。时间不多。”

“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请假。告诉她要为旧女朋友找工作。”我恶作剧地说:“这场子你赶得过來吗。”

“瑟瑟。”他拉下脸來:“你去还是不去。”

“不去。”我说:“沒事你可以走了。”

他铁青着脸摔门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里嚎啕大哭。这不是我想像中的结局。我的本意不是要这样的。我还是希望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沒有发生过。

“笨。”小丹尼骂我说:“你会有新的恋情。然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你胡说八道。”

“小丹尼就就算是极说八道。也是极有道理的。”

“呸。”

呸完小丹尼我下线。我又过了几天黑白颠倒的日子。然后我恢复乖乖女的模样。决定去找苏。苏在单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风。手机响个不停。

见了我。苏说:“瑟瑟你瘦了。”

“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沒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

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來。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沒问題的。”

“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

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沒有。

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沒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

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沒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

我沒感动。但很安慰。

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來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

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因为一个來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來。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沒人爱我。在我十**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队着对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沒。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沒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呢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沒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來。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來。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沒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來的自己。想像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的。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沒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來。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來。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來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來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來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沒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來。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沒根沒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沒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來。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來。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咯咯的笑。他又说:“我一进门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來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23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來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那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來。老实说我从來沒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來。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來想做点什么。”

“**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沒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來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很累。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淑女形像荡然无存。

“明天醒來。”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的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來。他又笑。手伸过來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來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來。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來。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沒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沒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沒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的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來。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來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沒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來回。”

我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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