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李凌冰被严克藏在客栈里,自己偷回驿站,去窃仪刀和盘缠。他是上半夜走的,到第二日天明也没回来。
李凌冰也没睡,在房里煎了一晚上茶。滚烫的茶汤泼出来,被她一次又一次倒掉,再起一壶新茶,折腾来折腾去,一口茶也没喝。
辰时,房里的窗户被人从外面顶开。严克跳了进来,手里抱着刀、包袱和李凌冰的琵琶。
李凌冰先闻到血味,心提起半颗,目光一寸寸凿着严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京里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郎总以一袭黑衣示人。黑衣很难看出血迹。他现在的衣服很干净,不像是受了伤。
严克把琵琶抱过来,塞到她手里,“给你路上解闷。”
李凌冰抱着琵琶,随意拨弦,发出阵阵清音,“你——没受伤吧?”
严克笑了一下,“没有。我怕有人跟踪,在城里绕了一夜,把自己都绕晕了,好不容易记起路,才耽搁到现在。”他看到她眼底的两团青紫,“你没睡?一直在等我?哎,你不该这样的。”
李凌冰摸着琵琶,“白日里睡觉,更安全些。”她放下琵琶,走到榻边,脱了鞋,爬上去,朝着里边卧,留给严克一个背影。不一会儿,她手臂撑起来,抓了被褥与一个枕头,丢到地上,“你睡地上,没有意见吧?”
严克走过去,把被褥铺好,枕头摆好,刀塞在枕头下面,一样躺下去,闭上眼,道:“没关系。”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
严克轻声问:“李之寒,你睡了没有?”
榻上的人没有回应,也没有动。
严克听着她舒缓均匀的呼吸,又问了一次:“李之寒,你睡了没有?”
李凌冰依然没有回答。
严克又唤一声:“李之寒?”
回答他的,只有窗外的鸟叫声和屋外偶尔有人走过的脚步声。
严克又等了半个时辰,才慢慢爬起来,走到桌边坐下。他回望一眼榻,确认她已睡熟,才缓慢褪下上衣。他的左面后肩处扎着一支箭,箭尾已被折断,箭只探出皮肉半寸,箭头扎得很深,四周的肉呈黑紫色,筋骨都爆出来。
严克站起来,试着抬动左臂,这一动,牵到伤口,令他咬紧牙关,闷哼一声。他又回看一眼榻,她还睡着。他从一旁的铜盆里拿起白巾,咬在嘴里,用右手拧干,然后,以一个极其扭曲的姿势,试图擦干净创口。
“还是我来吧。”
严克猛然转身,看到李凌冰已从榻上起来,用柔柔的目光望她,没有穿鞋,赤脚向他走来。她抓过严克手里的白巾,边擦拭创口的血污,边叹气,“我就知道。我明明闻到血味了。驿站之行出了什么意外?”
严克只得和盘托出:“姓孙的果然动手了。死了有一半的兵士。姓孙的手下一个个用弯刀和快弩,招式诡异,怕是鞑靼人。”
李凌冰问: “那么——孙小侯爷是投敌了?”
严克想了想,道:“吃不准。出卖故土,与人作奸,是男儿最卑劣的行径,我不了解孙覃这个人,不好妄下结论。”
叛/国——对于严克这样的人,的确匪夷所思。
他自小受的是忠义报国之训,又以父兄为榜样,坚信国仇家恨大过个人恩怨。一个人可以与人有私怨,但绝不能为私怨而背叛故土。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到了最后,还是为权欲所惑,起兵谋反,杀了她弟弟。
她知道,此时此刻,他句句肺腑,全是真心,但真心也会变,真心变冷,更伤人心。
李凌冰转而问: “谢嘉禾和你的人怎么样了?”
严克回答:“他们走散了。我倒不担心他们,小道士和二管家他们有自保的能力。就是——”
“就是——我们是他们的主子。我是临阵脱逃,你是将帅弃兵,你我都是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小人。但是,严止厌,不管他孙覃有没有投敌,我们都已经走了,多想无益,不如早日与高雪霁在白马关汇合,再想办法寻他们回来。”李凌冰把白巾放到水盆里,黑紫色的血瞬间染红了水,她揉搓几下,又按在伤口上,“我得把箭拔出来。”
严克问:“你不怕吗?”
李凌冰看着严克赤/裸的上身,光扫一眼,就看到许多伤疤——大的小的,长的短的,细的粗的,新的旧的,足足有数十条。她的指腹摸上其中一条微微隆起的肉/芽,道:“又不是第一次替你包扎。我早就习惯了。”
前世,严克也带兵,只是作为主帅,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他亲自冲锋陷阵。这一世,严克早早入兵营,隐姓埋名,实打实当过几年小兵,因此,受的伤远比前世的多。
李凌冰垂眸看着伤口,“你到底是失忆,还是真把脑子摔坏了?受了这么重的伤,还在外面乱晃一夜。”
严克说:“谨慎为上。”
弩箭得用什么东西撬出来。
李凌冰拔下头上最后一支素钗,黑发披下来,她利落挽到脖子一侧,屋子里有穿堂风,发丝还是被吹起来,如蜘蛛触角一般蒙在她脸上,她干脆抓起头发,咬在嘴里,然后用钗一点一点撬出断箭。
“叮”一声,断箭掉到地上。
李凌冰立刻用白巾压着伤口,松开嘴里的发,坐到他膝盖上,手环住他脖子,问:“疼吗?”
严克的黑眸盯着乌发披散的李凌冰,哑声道:“不疼。”
李凌冰说:“我去买些金创药?”
严克道:“太扎眼了,熬一熬就过去了。”
李凌冰从他怀里起来,绕到他身后,用唇随意拣了他身上一处旧伤压住,然后离开。
严克动了一下。
李凌冰问:“疼了?”
严克道:“不是,是痒。”
她把沾血的白巾丢到铜盆里,重新上榻,“严止厌,你需要好好休息。”
严克不明白。
他身上是疼的,心里是痒的,脑袋是懵的,这要他怎么休息?
严克僵硬地躺好,目光所及,能看到李凌冰的小腿——那脚踝真是细,一只手都可以握过来。其实,相较于上面,他一直更喜欢女人的腿。
严克不得不找些话题,冲淡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你为什么一定要嫁鞑靼人?”
李凌冰心想,原来他并不知道。
也难怪,世人怎会了解她在后宫里与鞑靼九大王的谈判内容。世人只知道一个结果——她玉璋公主要和亲鞑靼。至于为何是她,世人不在乎,为任何一个和亲的女子抱不平就足以显得有骨气了!
李凌冰庆幸严克并不知道,却又不甘心他不知道,“曾经有个小姑娘,她被义父母教得很好,她一派天真,喜欢练武。某一日,她练射箭,点醒了另一个小姑娘,救了很多人的性命。另一个小姑娘想报那个小姑娘的恩情。”
严克沉默。
李凌冰又道:“曾经有个小儿郎,他父亲残忍,母亲冷漠,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姐姐。姐姐拉着他的手,他拉着姐姐的手,熬过了许多痛苦的岁月。那个姐姐贪暖,丢不下弟弟。”
严克隐隐有些明白,“所以,你是为了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小儿郎。”
李凌冰道:“曾经有个人,在某个小姑娘最无助的时候,从一只野兽嘴里救出了那个小姑娘。小姑娘把心都交给了他,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改变。”
严克发愣,“所以,你也是为了那个人。”
李凌冰道:“对,为了他们,我必须走一趟定州。”
严克问:“那么你呐?你为什么不为自己想想?为什么总想着其他人?”
李凌冰的喉咙发痒,又干又涩,良久,才道:“我么,也不是好惹的,形势所逼,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好了,严止厌,话讲得够多了,我和你都需要休息,不许再胡思乱想!”
这个话题戛然而止。
没多久,李凌冰便匀了呼吸,仿佛睡着了。
二人在客栈里养了三日三夜,没有出过房门,饭菜都送到房里。严克想起军营里止血的土方,让小二凑来锅炉灰、柳叶等物,舂碎,与蜜一起和成糨糊,涂在伤口上,渗血果然一日比一日少。
李凌冰日日都要沐浴。她在房间正中拉起一条帘子,躲在后面的浴桶里,一泡就是半个时辰。
严克看着帘子后面氤氲上升的白气,听着耳畔“哗啦哗啦”的水声,觉得肩膀上的伤好熬,倒是心痒难熬。
每次洗完,她都香喷喷的,薄衣还湿着,披着长发,引来一团水汽扑到他面前。她会坐在那里,小口呡白粥,夹一筷子小青菜铺在米粥上,然后眨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问他:“你怎么不吃?”
他只得装模作样咬一口肉。
她自顾笑一下,说:“严止厌,记着护住你的慧根,不要上脑,容易出事。”
他尬得埋下头。
朝夕相处几日,严克才知道,她从来不吃荤。
她说:“我都习惯了,吃荤犯忌。”
可他记得,她很爱吃家禽的腿。
人的口味也是会变的吗?
李凌冰也发现了,近来,严克总是瞪大他那双像桂圆核般的眼乌珠,眼皮子眨也不眨一下,愣愣看她出神。看他的样子,伤应该恢复得很好,他们该上路了。
严克建议他们装扮成普通流民。
北境一直处于战乱之中,从关外逃到关内的流民很多。流民逃得匆忙,过关,很少被查验过所,就算是被查到,也只需在衙门重新登记户籍。但流民不得坐车马,否则会引来守城官兵的查验。他们既不想让孙覃的人找到,也不想与官兵起冲突。
那么,面对的困难只有一个:李凌冰走不了长路。
严克找了一架竹椅,背在身后,让李凌冰反身坐在上面。这个法子是严克瞧见有父母用竹筐背孩子,突然想出来的。公主身娇体贵,自然可以被当成孩子一样对待。
于是,四郎与团团儿化成一对寻常夫妇,从松州城启程前往白马关。团团儿坐在竹椅上,抱着琵琶,用一件水绿外袍盖住头和身子,以此遮挡路上车马卷起的飞尘。
热闹的街上,小孩子围住他们,一路追随,喊团团儿“观音”。
严克买糖给他们吃。
孩子们一哄而散。
四郎背着团团儿,一高一低,一前一后,出了城关,没入翠绿竹径,离开了这多雨的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