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文/白甜贞
带上最后能够带到香港的行李,锁上房门,将锁匙给买家挂外面的门把手上,他们便离开了居住两年的富荔路。
程可则帮着两人提行李,一起去往招待所歇息一晚。
次日,又一路护送他们去了罗湖出境口,目送二人的身影彻底消失,他才转身去了附近一家招行所办理了三天的居住。
香港是一扇广州人眺望风景无限好的南风窗。回到湾仔的家,兴奋不已的黄碧轩一把抱住妈妈薛希云,啾啾亲了她脸颊两口。
今天的薛希云特意穿了一件墨绿色的真丝旗袍,发髻也是女儿陪着她下楼去发廊新做的,心情看起来很高兴。她被儿子拉着坐到沙发上,脸上充满愉悦的笑容:
臭小子,都是要成年的大小伙子了,以后要学着稳重些。
就是,臭小子,不害臊。黄碧雨一抓到机会便对弟弟落井下石的,她拦着付矜瑜进家门,帮着她放下行李包,姐妹俩方坐下。
嘿,黄碧雨你个封建的……黄碧轩想说什么词,被妈妈一把压住,只好作罢。
好了,你们姐弟俩闹两句就得了。小瑜,快来,坐下用些水果和果汁。你们是年轻人,很快便能适应这边的环境。
谢谢伯母。付矜瑜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倚着黄碧雨问道:
哦,对了,碧雨姐,小轩的大学你有帮着收集资料吗?
有啊,收集了一堆呢,理工、外国语、中文、浸会……我都去问过了。黄碧雨随手指指茶几下面的文件,为了弟弟顺利对接这边的大学,她可是连着跑了好几家学校,两条腿都要遛细了。
黄碧雨递给付矜瑜一杯橙汁,轻轻戳了一下弟弟的肩膀,收下了他投递过来的假笑脸,接着说:
到处是逢火连天,学校也缺优质的学生。虽说,这臭小子有些臭屁,不过以他的高中成绩,他可以随便选一家大学上,学校很乐意接收。再说,用英语面试他又不怕。
对于亲姐姐的褒奖,黄碧轩照单全收。他姐做工作还是蛮认真的嘛,光是学校的资料就收集了一堆。
黄碧轩捧着那些学校资料翻了翻,认真阅读起来,对比分析后挑出一份理工大学的招生简章说:
我觉得理工大学不错,专业里有我喜欢的。黄碧轩指了指上面的专业列表,黄碧雨凑近看了一眼,说:
行啊,我来帮你联系学校预约,按学校的规定去面试走程序。
黄碧轩听罢点点头,对他姐姐的安排,没异议。
……
家人们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闹了一天,晚上躺在房间的床上,付矜瑜却睡不着。窗外闪烁着属于这座城市的霓虹灯,光采尽显,繁华满天,不知为何,她并未感觉到归属。
只要她闭上眼睛,程可则那张严肃且又深情的脸便会出现。
接连两天,付矜瑜都没敢提一个字。她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偶尔与黄碧轩的视线相对,小轩只是似笑非笑地回应她,付矜瑜没办法忘掉,河对面正有人在等她。
第三天早晨,黄碧轩来到付矜瑜的房门前轻声叩了两下,两人交谈起来:
小瑜姐,你也喜欢程哥,想和他在一起,对吧?
付矜瑜:小轩,我不知道是不是对的,有些迷芒。
黄碧轩以一副颇懂的小模样说:小瑜姐,你跟着他要吃苦的,你那么优秀,他们都不给你转正,那边不好。
付矜瑜:小轩,别这么说。
哼,反正我是要留在香港的。小瑜姐,你也留下来吧,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多开心啊。程哥等不到你,自然会回去的。黄碧轩作为知情人自然也知道,程可则与付矜瑜的三日之约。
难道,小瑜姐,你已经决定回去了?
不等付矜瑜回答,黄碧轩便跑出房间,喊了起来:
妈,妈,姐,快出来,我小瑜姐要回去了。
这个消息如同一颗巨石投进海里,黄家人一时都难以接受。有黄碧轩在一旁添油加醋,他们坐在客厅把两个年轻人的恋情了解清楚后,薛希云便明白了,感情上的事,谁也阻止不了。
黄碧雨没想到她自己还没情况呢,比自己小三岁的付矜瑜居然早就偷偷和一个解放军团长谈起了恋爱。
瞒得真够好的!
薛希云:小瑜,这是你的终身大事,伯母自然是希望你能幸福。这……你要是回去了,嫁给他,以后还能来这边探亲吗?说罢,薛希云不由得哽咽起来。
付矜瑜正想说什么,一旁的黄碧雨赶紧搂紧母亲安慰道:当然可以了,你看他们俩不是经常过来吗,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敞开心扉后,付矜瑜获得了黄伯母一家人的祝福,薛希云还拿出三根小黄鱼送予她作嫁妆。
付矜瑜两天前刚送还黄家两根小黄鱼的房款,咋的还二变三了呢。
见付矜瑜与母亲互相推拒,黄碧雨一把将那三根小黄鱼抢过来塞给付矜瑜,使劲搂了搂付矜瑜单薄的肩膀,态度强硬不容她拒绝:
小瑜,这份东西是我们家的心意,你是我妹妹,你必须收着。
对,收着。薛希云坐在一旁,不停地拿着手绢擦视不断流下眼框的眼泪。在这样的年代,亲人每一次分别,都是伤感的。
吃过午餐,薛希云他们一起将付矜瑜送到出境口。
小瑜,一定要经常写信,经常过来看看伯母啊。说完这句,薛希云便哭倒在了女儿黄碧雨的怀里。
付矜瑜和每个人拥抱,最后对薛希云说:伯母,我会的。要是有可能,说不定以后我还能代替伯母去北京探视伯父呢。
小瑜是真能去见见黄龄章,那是再好不过。薛希云轻轻摆手,示意她离去。
好,好。走吧,走吧。
……
行人们提着大包小包鱼贯进入离境大厅,付矜瑜跟在人群后边排队。她看看前方,又猛然回头,握着提包的手,紧了又紧,定了定心绪,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既然选择了,就勇敢的面对未来吧。
虽说风云激荡,时局不稳,最近几年,两边还是可以通信和走访的。
程可则连续在罗湖入境口等了三天,每天最早来,最晚走。望眼欲穿也没瞅见让他朝思暮想的小丫头。
程可则感觉自己的心脏隐隐作痛,小瑜,你可一定要回来啊。
突然,一道身穿香槟色连衣裙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是她,小瑜!
外头太阳比较大,付矜瑜习惯性地抬手挡在额头,目光还没开始搜索,便被一个黑影掠入怀抱。
狠心的小丫头,你到底是信守承诺的。
付矜瑜揉了揉被他搓疼的小脑袋,仰头看着他,露出嫣然一笑:
程可则,我来了。
走,回广州,去火车站,马上回海南。程可则拎起她掉在地上的提包,拉着她便跑。
啊~现在就走吗?
程可则,我的小高跟跑不快的,讨厌。
程可则停下脚步,低头一看,可不嘛,付矜瑜的脚上是一双非常时髦的三寸高的细高跟尖头单皮鞋。
程可则一时麻了,不过小瑜好像也总是这样的装扮:怎么穿了这双鞋过来?
和裙子搭配啊。我……我只有这样的鞋,包里还有一双呢。
付矜瑜摇了摇两人紧握着的手,一副她不管她就这样的样子。她这副身体,从小到大穿得最习惯的便是小高跟。
程可则咧开嘴笑着牵着她,两个人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走,咱们走着去前面乘车。
从这里出发,两人亲昵地聊了一路,付矜瑜对她想知道的信息有了基本的了解。虽然程可则表示部队的家属院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需要买什么东西需要去大的县城采购,但是家属院的房子是刚建成的,每一户都有卫生间和抽水马桶……
鉴于这样的情况,付矜瑜的心底便有了心理建设和预期。回到广州,便开始了大采购,鞋子需要重新买几双,舒适的衣服、遮阳帽、化妆品、日常用品零零碎碎的买了一大堆。
从广州到海南,先抵达的海口,接下去还要坐船和汽车。程可则刚把在广州打包好的几个行李箱放到招待所,付矜瑜又提出要去采购商品。
她有自己的计划,该买的东西必须要买,以后她从“乾坤屋”里偶尔取点东西出来,也好找借口。
小媳妇太能花钱,程可则亲眼目睹见识到了。
不过,他聪明的闭上嘴巴无言的全程陪伴,拎包的技能,他掌握。并且他有一种预感,以后他会越来越熟练。
……
辗转来到最终的目的地,一个偏僻又带点神秘而严肃的地方,程可则熟门熟路的领着付矜瑜来到部队招待所,出示军官证件,登记住宿。
程可则转正钥匙,推开房间的门:小瑜,你住这一间,从这里出去走上两千米就是海边。
付矜瑜趴到窗台上,向外张望,外面是一大片的椰树林,椰子在一年四季都有成熟,以后的饮料是不愁了,她的“乾坤屋”里可以大量储存,这地方得天独厚,想想就不错。
嗯,这边的风景好好。空气里都带着海盐的味道,非常的干燥。
程可则来到她的身边,大手从那头卷发上轻轻地抚摸到她的脸颊,嫩滑的触感,比煮熟的鸡蛋还要软。
你喜欢吗?
付矜瑜背倚着窗口仰头望着他,莞尔一笑:喜欢。
就是太阳比广州大的多,出门就要注意防晒,还好我提前准备了遮阳帽,这要是待在外边的时间长了,不晒脱皮,也会把皮肤晒伤的。
海风吹进房间,舞动了她的一头卷发。程可则点点头,累了一路,提醒她好好休息,他去食堂打饭。
在绿皮火车上闲聊时,他才知道自己很喜欢触摸的卷发,并不像战友说的那样是她去发廊做的,而是她与生俱来的自来卷儿。
付家先祖在明朝为官,曾被皇帝赐予一位异域美姬,生下的孩子便有一头卷发以及一双棕色的眼珠。
繁衍了几十代,付家后人眼珠的颜色越来越黑,卷发也越来越自然。父亲付濂明也是一头卷发,只他身为军人,一生只剃寸头,外人要是不细看便不易发觉异常。传到付矜瑜这儿,女儿家爱俏,头发留得长,自然打卷儿的样子,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很多人询问过付矜瑜从哪里做的发型,对此,她都是随意敷衍过去,从不解释。当然,好姐妹黄碧雨一家是知道实情的。
安顿好准媳妇儿,程可则返回军区办公室提笔写下结婚报告,当天便提交给了组织。
组织上的办事人员瞧见程可则来交资料,便了然了。最近要结婚的军官扎堆了,这又来一位要结婚的团长,他们的审查工作逾加繁重。
组织上对拟结婚的两个人的家庭背景和出身做了充分的调查,程可则出身于农民家庭,17岁跟着部队离开老家参加革命,在部队的表现他们很清楚,男方这边没有问题;组织上对于女方付矜瑜的问题有些存疑。为了研究程可则的结婚申请,领导们专门召开了会议。
审查人员在会议上介绍情况:
付矜瑜,大学毕业,学外语的,曾在银行实习过一年,由于家庭出身,没能转正。她是付濂明的独生女儿,如今一个活着的直系亲属也没有了。付濂明战死后,她这几年便寄居在黄龄章家里。
而黄龄章的身份咱们都清楚,他在广州被解放军俘虏,俘虏他的就是程可则所在的部队。押到北京受审后被判十五年,收监于“功德林”战犯所。经查证,黄龄章的配偶和子女陆续去了香港过起了普通生活,据社会部的同志专门反馈,并无可疑人员接近他们。
军区领导甲立即接过话头儿,发表自己的意见:
看看,这些情况很清楚了嘛!比程可则要娶的小姑娘的出身复杂得多的,组织上不都批准他们结婚了!
军区领导乙也附和道:
是啊,大家都放心吧。
咱们是什么,是狼,是狼群。程团长带回来要结婚的对象呢,她不过是一只掉入狼群的小猫,听不少见过的战友说那还是只波斯猫。群狼环伺之下,她的胆子早已经被吓破,哪还有余力翻天。我个人觉得,程小子要结婚没有一点问题。
军区领导丙也笑眯眯地附议:
对,对,我看也没啥问题。现下招待所的住房很紧张,程团长的对象小付在咱们军区招待所已经住了小半个月,人家一直在听信儿呢。
哈哈~听我家大闺女说那个小付头上戴着一顶粘了网纱的草编帽,脚上穿着一双水晶鞋,天天往海边和小渔村跑,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啊。
啥?
穿水晶鞋?
这是什么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