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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半人马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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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誓言》

我发誓善待弱者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

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

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

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

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

黑衣人的剑刺下来,詹姆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噗。”

忽然,他耳边传来一声脆响。这不是弓箭发射的声音,如果没有判断错误,应该是猎弩的机括发出的声响。

詹姆立即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幕让人惊讶。我的上帝。一支弩矢不偏不倚,插在黑衣人的头颅上,血一滴一滴从黑衣人的脸上流下来。黑衣人瞪大了眼睛,好像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努力想转过头,却无奈地倒下了。

詹姆挣扎着爬起来,只见远处站着一个白胡子老头,左手持着一袋烟,右手端着猎弩。眯着眼睛,吧嗒吧嗒地抽烟,看到詹姆,露出了熟悉的微笑。

“法维奥爷爷!怎么会是你?”詹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哈哈哈,詹姆斯小子,我这老头子来得还算及时吧。嗯,这一箭射得漂亮,哈哈,过去和库吉特人开战时射过一箭,比这还漂亮,想当初……”

詹姆惊魂未定,赶紧打断了老人的故事。

“你怎么会到树林里?”

“嗯?”法维奥老人露出嗔怒的颜色,“你还问我。我问你,你小子怎么出远门都不和你法维奥爷爷打个招呼啊?嘿嘿,今天早上我正好进林子里去巡山,打了些野味,天快黑时,路过你家门口,准备给你送些去,我听说塔玛姑娘嫁给了那个蠢猪瓦里西恩,知道你一定很难过,就准备来劝劝你,你倒好,跑了个没影。可我还想和你说说话啊,想劝你回来。嗯嗯,那年埃德小子没个声儿就走了,今天你也要走,以后谁还听我老头子吹牛啊?那不是闷死?于是我就赶紧追你,指望能在林中拦住你。嘿嘿,正巧,要是迟来一步,你这小子就要去见上帝了。也亏好今天巡山,带了这个老伙计,一下就点死了他,哈哈哈哈,我的射击不赖吧,你小子估计一辈子也学不到你爷爷我这个水平。想当年我们攻打伦迪亚要塞的时候……”法维奥爷爷又犯了老毛病,一说话就吹嘘起过去的战绩来。

“等一下,爷爷,这次真的要谢谢你。”

“哈哈哈,没什么”老爷爷抽了一口烟,“还是和我回去吧,咱们好好聊聊,我那里最近打了不少野味,还有商人从帝都帕拉汶贩来的葡萄酒。我们回去好好喝几杯,把不快活的事都忘了吧。”

詹姆掸着衣服上的灰尘说:“爷爷,我已经决定离开了。自从埃德走后,我失去了最好的伙伴,塔玛又嫁了人。不想再留在村里了。想到外面去见见世面,说不定可以找到埃德。”

“嗯,好吧,好吧,孩子,是该出去闯闯了,那你准备去哪?”

“日瓦丁,我们国家的都城。我想到那里去找份工作。只是不知道这回算不算杀了人。”

“哈哈哈哈,你放心走吧,这个倒霉鬼交给爷爷来处理。嗯,他的武器看起来还不错,哟,挺锋利。喏,这把长剑归你了,带在路上防防身。”

老人俯下身体去查看黑衣人的武器,把剑递给了詹姆斯。

“什么?”法维奥老人忽然呆住了,露出惊愕的表情。

“爷爷,到底怎么了!”原来法维奥发现了黑衣人身上佩戴的双刃螺旋飞刀,詹姆这才仔细观察这件暗器。它的刀刃上刻着精美的花纹,两片刀刃的十字形衔接处,刻画了一条黑色的喷火龙。

“啊,难道是他?他又回来了?”法维奥老人的神色变得从未有过的紧张,眸子闪烁着痛苦的光。以前他和孩子们讲故事,讲到紧要关头时的神色都不像这一次。

法维奥抽了一口烟,猛一抬头,盯着詹姆斯,以往那种和蔼慈祥的笑容消失了,用命令的口吻对他说“我的孩子,你赶紧走吧,什么也不要问。我老头子也不会告诉你。快走,快离开。不要停下。”说完,法维奥爷爷拿着那柄双刃螺旋飞刀,头也不会往村子的方向快步走去。

詹姆还想再问,可是爷爷头也不会向他吼道,“快走,快走小子,不要犹豫!”

他正奇怪,也只好撇撇嘴,转身准备离开时,老爷爷忽然叫住他:“詹姆斯,你向我发誓,你永远都要做一个正义的骑士!”

————

十天以后

太阳渐渐西沉,天边一片金色,暖和的晚风吹来让人十分惬意。驾马车的大哥回头喊道:“嘿,小伙子,日瓦丁城马上就要到了,正好找个地方投宿。詹姆在昏睡中醒来,从马车上铺着的干草垫上座起来,伸了伸懒腰。他在刚出库丹郡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送草料的大哥,在央求之下,好心的车夫同意搭他一段,送他去日瓦丁。

这是詹姆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离开家已近有十天了,离开雪原地区,天气变得十分暖和,让人有些不适应。路边开满了各色鲜花,农夫在田间忙着收割。这一路上,詹姆一直在揣摩法维奥爷爷的话,可是一点也想不通。老人为什么那么慌张?飞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为什么要他发誓做一个正义的骑士?

在他的胡思乱想中,马车已近进了日瓦丁城。日瓦丁城不愧是维基亚王国的首都,有高大的石头城墙,宏伟的拱形城门。城门的浮雕上雕刻着各种精美的怪兽。街道非常宽阔整洁。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尊巨大的青铜像骑士像,

赶车大哥回过头,指着青铜骑士像兴奋地高喊:“看呐,孩子,那是说维基亚的第一代国王!”

城里各式各样的买卖铺子生意兴隆。市场里聚集着被这里的商品和工作吸引的附近地区的移民。锤打声和织布机声此起彼伏,工匠们的作坊里生意热火朝天。人们看上去营养良好,而且对生活比较满足,还有一些移民从别的地方来这里,似乎是想试试运气的。

詹姆在街角告别了赶车大哥,准备找个地方落脚。

他第一次看见如此雄伟的城镇,兴奋异常,独自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一家酒馆。

酒馆的门头的招牌是一只半人马。在古代神话中,这是一种半人半马的怪兽,是特撒里国王伊克西翁和云的产物,传说伊克西翁因莽撞地追求天后的爱,而被主神缚在地狱永不停转的车轮上受罚。半人马拥有人的身体和四肢,但从腰部向后却延伸出马的躯干和后腿,有的拥有一双翅膀,有的还长有一对马的耳朵。这些半人半马通常为猎人装束,弓箭是它们的主要武器,他们的形象出现在一些古代雕塑和绘画中。大多数人马怪都是酗酒、暴力和色情的象征。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他是一直博多学智的人马怪,还是古代英雄阿喀琉斯、赫耳墨斯和阿斯克勒庇俄斯的老师。

半人马是孔武有力的猎人的象征,因此一些维基亚贵族们也把半人马作为了家族的章纹,将其奉为守护神。有些维基亚人甚至说自己在森林里亲眼看到这种古老的生物。

詹姆有些饥饿,没多想,走上前去推开嘎吱作响的木门。

推开木门,迎面扑来浓烈的烟味和刺鼻的酒气,混合着劣质香水的味道,让人作呕。即使是王国首都维基亚,也有这种供下层平民暂住和娱乐的酒馆,这种酒馆一般都是全天营业,夜晚更是黄金时间,所有人都可以来这里光顾,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富商,他们要么是来解闷,要么就是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当然,住这种地方的人,绝大部分都是些穷困潦倒的家伙,有旅行商贩、落魄的雇佣兵、流浪的诗人、街上的卖艺人。到了晚上,这里挤满了赌徒、小偷、乞丐、醉汉、娼妓、黑市商人、奴隶贩子。许多单身汉到到了晚上,就拿出自己辛苦一整天得来的几个第纳尔花在大杯的啤酒和妓女身上,痛快一晚。也有一些打了败仗、灰头土脸的士兵回来这里发泄一下糟糕的情绪。不过店老板和妓女们一般都不欢迎他们,赖账对于败兵来说是常事。总之,在这种酒馆,会遇到种种想不到的事情。

詹姆踏进半人马酒馆,只见许多醉汉,手里搂着衣着暴露的女人,放肆地大笑。有的客人三三两两坐在阴暗的角落里玩着纸牌游戏,还有衣裳褴褛的乞丐,沿桌乞讨。酒店的老板娘是个胖女人,脸上挂了至少五磅肥肉,表情淡漠地记着帐,似乎对这乱哄哄的场面习以为常。一个皮肤黝黑的姑娘扎着马尾辫,系着粗布围裙,正艰难地在乱七八糟的座位间穿过,给客人端上大杯的啤酒,有些客人喝的面红耳赤,拉着姑娘的手不放。

詹姆在角落里找了个狭小的位子坐下来,桌上满是油污。他解下长剑,掏出褡裢袋里的黑面包大口啃起来。对面的大桌上,几个彪形大汉,正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其中有一个壮汉,约莫二十八九岁,胡子拉碴,长着一副哭丧着的脸,朝他看了看,又注视一下他身边的长剑,见詹姆发现了他,便转过头去。

“好心的大人,点首歌听吧。”詹姆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一个上了年纪的吟游诗人身穿破旧的亚麻短袍,抱着一把断了弦的木吉他,佝偻着背。用哀求的目光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可怜可怜我这个流浪诗人吧,我会唱好多动听的曲子。我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唱一首只要两个小第纳尔。”老人更像是在乞讨。

詹姆犹豫了一下,两个小第纳尔,可以够我吃上一顿一顿丰盛的晚餐,可是看到这个老人瘦骨嶙峋,又是个流浪诗人,他心中一酸,升起了同情。哎,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沦落成这样一个靠唱诗吃饭的人。

“那么,好吧,有劳您为我唱一曲。”

老人听了,一下子高兴起来,用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弹起了那把破木吉他,用低沉的声音唱起了一首长诗:

《诺德民间故事》(段落一)

卡拉迪亚,贵族叛乱

两名志士,亲如兄弟

从小玩大,心血来潮

投军从戎,二人杀敌

英勇奋战,乐呵弹琴

痛快吹箫,好生自在

他成为兵,他成为兵

一场大战,诺德惨败

兄弟二人,被困彀中

他选择死,他选择降

时光照流转

他还是兵,他还是兵

——

《诺德民间故事》(段落二)

他背着弓,手揣着剑

腰别着锤,眼望都城

眼望家乡,两行热泪

不由自主,拿着手帕

擦亮盾牌,号角吹响

杀入敌阵,他还是兵

他还是兵

次日清早,烟雾一片

正不压邪,贵族称王

王被吊死,兵回到家

老母见他,如见魔鬼

疯了,疯了,流露恐惧

精神崩溃,老母死了

老母死了

他还是兵,他还是兵

——

《诺德民间故事》(段落三)

十年过后,他已退伍

回想兄弟,竟然笑了

乐了一会,突然哭了

哭声震天,无人理睬他

收起长矛,收起匕首

收起长弓,收起皮衣

他已不为兵,收拾东西,离家远去

他降为民,他还是兵

时隔半百,他已老了

躺在榻上,呼吸急促

儿在身边,女在身旁

妻在床边,孙在床旁

老了,老了,儿孙满堂

幸福美满

临终之后,却心中不安

他还是民,他还是兵

——

《诺德民间故事》(段落四)

迈入天堂,一模老样

肺炎没好,老病照犯

门口,遇见阿弟,一脸稚气

阿哥见他,两眼发直,目瞪口呆

阿弟笑了,握住他手,牵进诺德国中^

他抑制不住,哭了。

得到永恒,得到美满

他还是民,他还是兵

又过几年,地狱角落,

小偷蹲坐,孩子爷爷

角落之中,孩子问道,天堂是啥

爷爷笑道,这就是天堂啊

那地狱呢,孙子问道

爷爷望着天空,噗哧乐了

过了一会,收起笑容

两行泪珠,挂在脸上

他还是民

民,民,民

——

这首《诺德民间故事》本来就是一个悲剧,被他这么哭诉似地一唱,显得更加凄楚,许多客人也停止了调笑,安静听他的吟唱。这首诗勾起了詹姆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于是又忍不住请他再唱一首,他又唱了一首《远征》:

远征

低头离开故土,心中满怀悲戚

陌生的战场就在前方

我兄弟的尸骨就埋葬在那里

河流想拖慢我的脚步

无奈贵族在身后不住催逼

他们拥有无数的庄园

却念念不忘境外的土地

一步一步

亲人离我越来越远。

只有手中的长矛

倾听我的低泣

——

这首诗更加忧伤,充满了前途渺茫的忧愁。木吉他弹出的曲调悠扬婉转,催人落泪。最后,詹姆索性给了他5个小第纳尔,老吟游诗人连忙向他道谢,称赞他是大好人,一定会得到上帝的保佑,然后跑去买吃的东西了。

老人家走了以后,詹姆却陷入了愁绪,战乱,疾病,饥饿始终折磨着这些可怜的人。上帝何时才来解救他们啊,如果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可以减少战争、赋税……

“嘿,朋友”一个人坐到了他的面前,打断了他的思绪。“你好,朋友,愿意和我一起喝酒吗?我只剩最后五个第纳尔了,我不愿自己一个人喝”。

詹姆抬头打量眼前这个人,他皮肤白净,相貌斯文,穿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虽然有点醉,可不像是歹人。

“最后五个第纳尔,你怎么啦?”詹姆问。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先生。”那人有些激动:“我是一个旅行商人,前一阵子,我带着一队货物离开格罗尼亚。本来想在萨哥斯卖个好价钱。可是穿越过草原地带时,谁会想到我们被一伙库吉特杂种抢了。更糟糕的是,两天后,我的商队护卫卷着剩下的货物逃跑了。我倾尽所有,进了一些货物在城镇里倒卖,但是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结果连本都赔了。于是我带在这里,没有钱也会不了家。”

“哦,先生,这可真是不幸,如果我有能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呵呵,谢谢,你可是第一个怎么说的人,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回房睡了,晚安!”那人摇摇晃晃站起来,礼节性地对詹姆行了个礼,说;“对了,我叫马尼德,很高兴认识你。”

“我叫詹姆斯,很高兴认识你。”

马尼德踉跄上了楼梯。詹姆看天色不早,也准备找个简单的房间休息,他走向老板娘。

“老板,给我一间中等房。”

“唔。”胖胖的老板娘头也不抬“姓名?”

“詹姆斯……詹姆斯?怀特。”想到村外树林里的事情,詹姆就用了母亲的姓。

“好的,三个第纳尔。”

“什么,三个?”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当时,卡拉迪亚大陆的主要货币第纳尔分为四种。金第纳尔、银第纳尔,第纳尔和辅币小第纳尔。17个小第纳尔等于一个第纳尔,21个第纳尔值一个银第纳尔,120个银第纳尔可以换一个金第纳尔。第纳尔由古卡拉德帝国所开创,早期都印着代表古卡拉德帝国的雄鹰和松树国徽。斯瓦迪亚帝国建立以后,改印菲利普一世的头像。作为帝国主要流通货币传承至今,甚至诺德蛮人定居多年以后,为了加强贸易,都改用第纳尔。只有少数偏远地区,例如北库吉特的一些部落,仍然使用牛羊交易,拒绝使用第纳尔。而沙漠之国萨兰德使用他们自己的萨兰德第纳尔。中土商人到沙漠地区经商需要在边关进行兑换。

老板娘抬起头,皱了下眉毛,露出鄙夷的神色,她动了动肉嘟嘟的嘴巴,“那么下等间吧,一个第纳尔,不过四个人一间,没有床,只有草垫和毛毯,也没有桌子和储物箱。”

“好吧,就这个了。”詹姆刚要付钱,却发现钱包不见了踪影。

他十分着急,所有的路费都放在了袋子里,足足有33个第纳尔,是阿斯卢姆村木工一年的收入。

“哦,老板娘。你听我说,我的钱袋……”

老板娘见他面有难色,十分不悦,失去了耐心,冷冷地说道:“没有钱就滚吧,穷小子。”

“等一下!”这时詹姆耳后传来一个雄浑的声音,之前那个哭丧着脸的汉子走来。“小兄弟,你的钱袋是被偷了是吗?在这种地方,一定要多加小心。老板娘,这是一个第纳尔,这个小伙子的房钱算我的。”

“哦,谢谢。谢谢。”詹姆很感动,居然遇上了如此仗义的人,连忙道谢,

“小兄弟,刚刚听你说你叫詹姆斯是吧。你没有钱,肯定需要工作,不知道愿不愿意帮我们。”那汉子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有什么能帮忙的?”

“你听我细细说,是这样。我是法提斯,以前是苏诺兵团的军士。现在是一个四处流浪的人,帮人们排忧解难。现在我受日瓦丁本地商人的委托,去解救他的兄弟。这儿的郊外总是有土匪,人们总是因为战争,债务或者对暴力的狂热而落草为寇。然而最近他们变得更大胆了——离开他们的野外营地闯入城镇,寻找粗心的猎物。城镇哨兵的队长告诉我们这一切都是因为边境的战斗——导致城镇保安的人手减少——但是我不敢肯定仅仅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那些强盗如此猖狂。在我看来最符合逻辑的解释是这些强盗在城里有内应,帮助他们悄悄潜入进来并且帮助他们确定最诱人的目标。知道吗,就在这个星期,他们绑架了日瓦丁商人的兄弟。他的兄弟是一个来自显赫家庭的青年,经常喝醉了酒之后独自外出,就像这一次……好吧,我想你也一样,可是你也是个外来人,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有多糟。日瓦丁的商人认为如果他保护不了他的亲人,那么人们会开始想他也保护不了他的投资,而他不想让我们有那样的看法。毫无疑问,那些绑匪提出了高额的赎金。但商人却不想付给他们。于是,我就帮助商人组织人手去解救,可是我们现在只有五个人。我看到你背着剑,像是挺能打的人,只要你和我们一起去,时成之后,商人说给我们每人一百个第纳尔。”

一百个第纳尔!詹姆斯暗暗盘算着,这笔钱够他们全家两年多的开支!原来这伙人是赏金猎人。他想,反正现在身无分文。好吧,干掉强盗也算是为民除害。打强盗应该也和打猎差不多。

詹姆爽快答应道:“好吧,算我一个。”

“太棒了”法提斯很高兴,用厚实的手掌重重拍在他的肩上:“就怎么说定了,明天一早咱们在这见,一切听我安排。晚上好好睡。”

詹姆向老板借了一副战弓,这里长年有付不起账的军人、雇佣兵拿武器做抵押,算作酒饭钱。老板斜着眼睛看看他,道“你要想好了,这可是玩命的事儿。一百第纳尔不是好挣的。我见到伤残的雇佣军人多了。”詹姆并没有理会老板娘的忠告,对她表示了感谢就回了房间。

这里的房间比他想象中的要好,除了有一股霉味以外还算干净。木头的墙壁上嵌着一个牛头骨,头骨上挂着三盏简易的油灯。房间铺了四张草垫。四个人的房间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他扔下包裹,躺了下来。暗想:“虽然来日瓦丁第一天就丢失了钱包,可毕竟遇上了好人,明天又有一份工作等着我。”想到100个第纳尔,他难以入睡,兴奋于明天的行动,也许明天他要像宰杀牲口一样杀掉一个绑匪。

时间差不多到了午夜。

詹姆正迷迷糊糊睡着,忽然,“吱”一声,忽然有人推开了门,走廊微弱的灯光照了进来。一个黑影闪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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