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后记(1)
后记是必然要抒情的,以表达自己创作的艰辛与出版等待过程中的蠢蠢欲动。大抵就是这样吧,我也要概括地说一下,抒情不会太多,毕竟不认识什么“大明湖畔的谁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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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完毕,以上就是一个自认为成熟的幼稚男生的全部心声。以下部分是一些个人的辩解,对书中的内容作一个回顾性的总结(其实我也没总结过,凭记性想起什么就去说什么吧。)
这部小说开始开始写于我的17岁,完成于我的18岁,算起来整整一年,其实从第一个字开始写,到最后一个字完成,一共只花费了两个多月。时间可以在结局处查到。两个多月,11万字,这个效率,自己觉得,对于一个第一次写小说的人来说,还算可以。
创作的过程中,经受住了种种磨难与考验。首先,是学业对我的压力,其时距离高考只剩215天,完成时连150天都不到。假期的1个月忽略不计,在校期间的1个月几乎全部牺牲,上课在写,下课也在写,自习在写,礼拜天在家还在写,就连体育课也在构思,好在成绩似乎没有太严重的下滑(因为之前已经严重下滑过一次,处于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状态)。而在没日没夜写的过程中,也经受住了自我否定与肯定的纠结。一度搁置,又一度狂写(这也是这部小说结构很松散的原因之一)。如果4个月后的高考独木桥我掉了下去,那么可以全部怪罪于我这虚度的2个月;如果我走运地过了桥,也大可借此吹嘘自己当年是多么的神通广大、逍遥自在。
这里插一句,在学校,在嘈杂的教室里创作时,我的灵感会源源不断地涌现,有时手会跟不上脑子的速度。而一旦回到家中,思路就会混乱,甚至中断。这是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值得大家想一想原因,但可以肯定,绝不会因为学校是个适合创作的美丽天堂好地方。
由于是手写,时间又紧,本人字又太丑,导致手稿写出后录入电脑时竟出现了自己也认不得的字,很是痛苦。爹妈十分反对我在人生如此紧要关头做这样一件无厘头的事情,我也就一直背着他们偷偷地写,等到电脑录入也快要完成时,他们才得知此事,但已无力回天。前期写的时候,只计划写5万字,奔着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我虚荣而又迫切地想要看到自己的文字能被方方正正地打印出来,因此在写到4万多字时,就兴高采烈地捧着手稿去打印公司叫人打印,事后花费400元,还是腆着脸和爷爷要的。但写到后期发现5万字承载的东西太少,就延展到现在的11万字。这意味着,除了花400元叫人打印出来的4万字外(事后觉得实在不值,更不应该榨取爷爷那400元,实在太“败家子”了),其余7万多字都是我自己亲手录入(这也导致了大量错别字的出现)。爹妈不让我用家中电脑,我只好和朋友借了台笔记本,每晚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借着写作业的名义,轻手轻脚得在昏暗的灯光下干着见不得人的事,结果这一反常行为让爹妈真以为我在卧室里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三番五次突然闯入房间骚扰,最终事情败露。多亏了朋友他妈与我妈也是好友,才把笔记本留给了我。虽然熬夜打字很辛苦,但也多亏与此,我才得以在最短时间内将这部手写小说录入电脑。
前边说到手稿录入电脑后,出现大量我打字失误产生的错别字。为了修改这些错别字,给出版社的编辑们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我在2个月时间内将自己写的东西反反复复复复反反得看了不下10次,只看到恶心干呕麻木不仁,终于把错别字基本全部改正——如果“的”“地”“得”不算的话。不过这一反复阅读的过程也让我完善增补了小说的部分内容,使得主题在总体上没有弥散得太严重,否则真怕自己不小心写成了校园青春恋爱纯情剧。
小说终于在大年三十前后完稿。依旧是那位借我笔记本电脑的朋友,帮我说服了他爹,使用他家的打印机完成了我的心愿。看到一叠叠整齐的印刷纸上出现了我写的东西时,那种感觉相信每个人都会理解,更何况还是我这样一个如此轻浮的人,当时的激动就不再细说,留下些朦胧的回忆吧!不过朋友帮忙打印出来的那本“书”没舍得投给出版社,我把这本排版无比粗糙的“书”精心地装订起来,竟意外地发现规模和一本《政治》课本差不多,很是纠结。
最终用邮件投了稿,这样成本会很划算。而那本“书”成了我等待出版社回复时期唯一的指望,觉得要是出版不了就拿着这本假“书”去显摆显摆(事实上也显摆了)。
而写到这里时,我依旧没有接到出版社的正式通知,只说明天会给我答复。为了抑制兴奋,我提前开始写后记,如果明天稿子被毙了,这篇后记也就废了。
创作的过程就是如此。以下是一些细节的说明:
《痰》这个名字,是写到差不多一半时决定的,那段时间自己本来就有病,痰多。有时候写着写着突然有痰,就得想办法把痰吐掉,往往思路就会在此时被中断(原谅我记性不太好)。12月的某一天,突然就觉得“痰”这个名字挺适合这部小说。一来,痰确实陪伴着我的创作;二来与书的黑色幽默(黑色是肯定的,幽默就得分人看了)的主题很贴切;三来,这部小说读起来也有种“痰”的感觉——恶心、断续,但落地后却又汇聚在一起。
接下来是关于这部小说最大的遗憾——细节不完善的一些解释。
小说的主题在高一时就在脑子里浮现,但当时文笔太烂,而且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去承载它,所以就一直拖拖拖,如果不是那次语文考试,可能会永久性地拖下去。
那,是在一次周考中(不要怀疑!比大姨妈还恐怖的周考果真存在!),考的是语文,不过是一次专题训练,因此没有作文,因此我很快写完了,因此剩下的考试时间我就无所事事,因此我就拿出本子开始写东西(不知道以上段落算不算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之前养成了无聊或无能时写东西的习惯(无聊体现在这次周考,无能体现在某次全国化学竞赛,要去市里考,能住酒店,能接到“先生,要不要特殊服务呢”的电话,自愿报名,于是我很没有自知之明地去了,结果试卷一发下来,什么都不会,所以很无能,索性没答卷,和监考老师要了两张稿纸就写东西)。一般来说,写的都是些没有文体的文章,暂定为杂文吧。就是批判批判,宣泄宣泄。但没有涉及具体的人,一两千字就算一篇。而那次周考时,我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打算再写一篇类似之前的那些小杂文来着(这就是这部小说开篇的很大一部分没有主人公出现的原因,只是为了讽刺一下学校的个别现象),结果那天的状态异常好,顿时就文思如尿崩,开始了长达两个多月的度虚写作时光,幸运的是,写到结尾处,居然意外地与开头对接起来。
我也不得不承认小说故事整体的走向是以我个人经历为蓝本的,但请不要把小说情节与我一一对应,否则我现在就是个死掉的人。多亏了我高中三年记住了不少事情,让我有足够的方法将他们串起来。否则,我也不可能在两个月时间内就写出11万字,毕竟整体的框架早就存在于我的脑子里。这样说来,2个月写11万字,也没什么可骄傲的了。
在给朋友们试读过后,他们普遍表示这小说有一个致命硬伤——细节不够完善,导致情节很琐碎。尤其是开头的一部分,时间和空间的转换太生硬(包括之后的内容也有这种情况)。对此,我只能表示无能为力,因为我的文笔确实有限,现实也不容许我去花费更多时间去润色细节,就算容许,我的修改能力目前也停留在找找错别字之类的阶段。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在课堂上写的,虽然写得很投入,但多多少少还是有在听课的。比如老师突然提高嗓门或突然敲黑板或突然向后排走来时,我就不得不把小说慌张地藏起来,认真听一会儿课。等到再拿出来写时,往往情绪与思维就连贯不上,好比你说话说了半句,突然吃饭去了,等吃完饭却忘了自己之前要说什么。总之,这个遗憾就叫它存在吧,相信能够投入这小说仔细读的好朋友们是不会被这个硬伤硌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