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初恋
十七 又见初恋
“喂,你不记得我了?”张启明站在离她两米多的一排椅子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有一会了,语气轻佻冷静,好像他们是昨天才见过的有多要好的朋友似的。
和张启明戏剧性的相遇如肥皂剧般蹩脚得不真实,那一转身的功夫,完全不够她释怀耿忠实已经离去的悲伤,雨晴还未从分别的不舍中挣脱,就要进入到分析这巧合的真实性问题上来,雨晴感到力不从心。
她眯着浮肿的眼睛搜索着记忆,“我.....你.....”
他等着,清楚她不可能忘记。其实在她心底,他早像弹力球一样被弹开多时未有回落之势。
“记得,张启明。”可她总不至于失忆。
她最后一次见他,他送她一个缅甸玉坠,通透的湖水绿中带点深绿,沉得很,带了以后脖子发酸,走在路上还有被割脖子的危险。
“记得就好,以为你把我忘了。”
这些年,他一个人当两人使,也未想过要找她解释,正像他来无影去无踪的诡秘,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行事风格一样,是被大家纳入常理之中的。可是如果说他忘了,那就大错特错了,他的思念比他的为人更低调,更不为人所知。他习惯抛开感情对待生命,但当鸳梦重温已经不再是他夜里的遐想时,启明的心刹那间也有给缘分之光点亮的喜悦,脸上的血管通畅地流动起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问道。
“记得就好。”他很随性的说。
“你怎么在这里。”这样重复问他同一个问题,对于雨晴来说还不算太难,特别是对张启明这样总叫她摸不着头脑又不善解释的人,多问几次有何难。常人对待一个弱智者,都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爱心与耐心,正是这善意在驱动着她,正是这善意在吸引着他。
一松懈,她想起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他们不会再见了,她吸了口气,久久站着。一开始注定要消失的事物,叫人得着,那是赚了不义之财,会惴惴不安。曾经在她心里演变过上千次的悲情离别,在真正到来的一刻竟然如此平静,波澜不禁地连自己都感到失望。转身,便各自往前,连手也没有挥动,云彩更是没带走。她手里拽着耿忠实还给她的零钱包,里面还有几个硬币发出碰撞的叮叮声响。
“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反问。
她神情恍惚地看着他。
对他人问题不作答,是他一贯自我保护的手法。雨晴是在后来才肯定了他与生俱来和后天延伸的不安感,并不是无所谓,只是恐惧。
“送人。”
“送谁?你老公?”
“还是男朋友?”他说这些话时,嘴角微翘,挺像个痞性流露不全的二级流氓。
雨晴不记得张启明曾经这么爱问问题。她靠边走了两步,把零钱包对准垃圾桶扔去,正视眼前的这个人。他的出现简直和他的人一样诡异难测:堪称完美的现身。
她撑着长密的睫毛恶狠狠地盯着他,像一只温顺的猫正要发怒。
深蓝色牛仔裤很适合他这种有着修长双腿的高挑男人,脚踏着耐克运动鞋和裤子挺配,身上套了一件什么图案也没有的圆领白T恤,双手空空,垂在两边,他出门从不带钱和手提电话以外的东西,所以常人总是很难辨别他的去向。
“你傻了?”启明挑逗试的问。
雨晴微颤的唇痛苦的闭着。努力的说出几个字:“你傻我都没傻。”
他咧了咧嘴,手指竖在嘴巴前面嘘了一声,邪恶的笑着,笑容极其别扭,很快就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