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魏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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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音律之音,唐辉还是比较偏向于前世的摇滚乐、流行乐,至于民族乐和轻音乐唐辉也偶尔听过,只是相对来说,就听的少一些。
但对于琴音,唐辉的这具肉身宋知命在渡劫飞升前,除了打坐修炼之外,有一种特殊的爱好,那就是斫琴。
宋知命年少时不知剖开多少架古琴名琴,发现这些大小槽腹,非但不如琴谱所撰那般光滑如镜,反而“错纵粗糙不堪”,形似韭叶。
拥有宋知命渡劫飞升前一千多年记忆的唐辉,自然不会对于琴道一窍不通,
唐辉听着蔷薇逐渐驳杂起来的琴音,她的指法不够娴熟是一个次要原因,还在于这架新琴虽说勉强取巧,既然无法去山岳高峰取其良材,便用了老杉木房梁作琴身,这是许多贫寒琴师的无奈之举。
对于琴师来说,一架好琴,是奏出天籁之音的重之重。
很多新手甚至是一生浸淫琴技的老手,都不曾醒悟琴腹未必以工整平滑为妙,能操琴者未必能斫琴,能斫琴者则必善操琴。
有叶少卿在屋外,不担心桃花楼有动静而不知,既然牡丹还没请来魏大公子,唐辉闲来无事就走向那蔷薇,让她起身。
在这名清倌儿一脸匪夷所思的凝视下,很干脆利落地剖琴见腹,悄然袖出一飞剑,正是袖珍版的后天灵宝龙泉剑,帮她斫琴一二,笑道:“弄坏了琴,我回头帮你买架新的,这些银子还是有的。”
“其实好的琴,在于声欲出而不得出,说得低俗一些,就如同女子脱衣诱人,将脱又未全脱之际,总是最让男子遐想连篇,身无余物时……还是不说这个比喻了,大煞风景,我当下能做的十分有限,不过一些道理,以后你寻人帮忙斫琴时,可以说给他听……”
蔷薇听着这位白发公子仿佛没个尽头的温醇念叨,一开始她还能一字一字记下,后来忍不住放开胆子笑问道:“唐公子,你真是来桃花楼买醉的吗?”
唐辉没有抬头,取笑道:“你们从头到尾也没给我递酒啊,茶水倒是有,就算一茶壶都灌进肚子,可那也喝不醉人,。”
蔷薇就要去拿酒,唐辉摇头道:“不用了。”
然后蔷薇看到这位小心翼翼斫琴的白头公子,怔怔入神。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蔷薇突然觉得这位白发公子寻常普通的相貌要比门外那位仪表堂堂的随从“英俊”许多,是因为他平易近人很好说话么?
当然不是,而是对于斫琴的专注和认真。
唐辉猛然站起身,然后又坐下,痴痴望着那架被他亲手所斫的破琴,收回视线,闭上眼睛,一根手指轻敲眉心灵台意识海,轻声呢喃,其实是在不断重复一句话:“物有不平则鸣。”
蔷薇只当这位白头公子是斫琴到了走火入魔的境地,悄然起身。
那白头公子仍是自言自语,不过零零碎碎,加上她也担惊受怕,就有些听不真切了。
“金丹巅峰修士曾说天地之间有玄机……”
“我也曾恍恍惚惚逍遥游天地间……”
唐辉伸手试图去抓住些什么。
随后变作双手十指凌空纵横勾画,杂乱无章,有道韵流转。
莫非这个混蛋又是要悟道的节奏?第一次悟道是因为白衣白靴白袜白发女子的一曲琵琶,如今却是斫琴。
蔷薇离他更远了,深怕这状若疯魔的白发公子误伤到她。
屋外,叶少卿蓦然睁大眼睛,面露狂喜,同为修真者,他能感觉到一股沛然莫名的气势正在酝酿之,由衷感叹道:“师傅不愧是师傅,连**都能悟道!真是碉堡了!”
至于更远那边,牡丹几乎觉得自己是冒死敲响了魏鞅的房门,里头欢声笑语旖旎得很,屋外一大拨扈从,有魏公子城主府上的佩刀甲士,也有荆州城几大帮派里高手的嫡传弟子,看她这位小掌班的眼神,可都跟正经不沾边。
果不其然,房门没开,只传来魏鞅的骂骂咧咧,扬言胆敢坏了他魏大公子的雅兴,男的打断腿脚拖出去喂狗,女的就打赏给他手下十几票兄弟都痛快为止,吓得牡丹这种年纪不大却江湖很老的女子都有些嗓音发颤。
牡丹也不敢推门而入,战战兢兢的在门口说道:“魏公子,我是牡丹呐,有事禀告,咱们桃花楼刚来了一位白头年轻人,喝过了些小酒,然后自称是魏公子的旧友,也不知真假,牡丹斗胆来跟魏公子知会一声,就怕万一真是魏公子的朋友……”
说是喝酒,她心哀叹。
那位白头公子,牡丹仁至义尽,也只能帮你圆场到这一步了。
屋内夹杂着某处肥肉颤颤独有的清脆声响,魏大公子一边喘息,一边怒骂道:“让那家伙趁早滚蛋,再来烦老子,老子就让你跟他去桃花楼外当街欢好!”
牡丹再没有一丝侥幸,暗骂自己鬼迷心窍,巴不得魏鞅不去蔷薇那间屋子为非作歹,当即致歉一声,就要离开。
屋内不堪入耳的噪杂骤然停顿,“等一下,那人是从荆州哪个方向来的?”
牡丹悄悄苦脸,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哪怕屋内魏鞅见不着,仍是乖乖挤出笑脸道:“好像是南门方向,好看的小说:。”
“相貌如何?”
“一般。”
“滚你娘的,再跟老子打马虎眼,信不信让你滚进来去马桶那边蹲一晚上?”
“真是个模样普通的白头年轻人,姓唐。”
“有没有带大帮扈从?”
“没呢,就只带了一个,但那扈从很英俊不凡,却自甘做随从。”
“一个?对,一个就对了。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懂个屁的,等着,老子这就跟你去看一看。”
屋内稀稀疏疏的穿衣声响,让牡丹几近绝望。
桃花楼仿东南民居,又仿苗疆筒子楼,设一口天井,不做任何遮掩,夏纳凉冬赏雪,独到匠心。
不过楼内屋子对开,一般分内外两屋。蔷薇那间就是面临街市,像魏鞅这种,合二为一,相对宽敞许多,没有内外之分,屋内装饰更是极尽豪奢,大小物件都价格不菲,远不是清倌儿蔷薇那边可以媲美。
魏鞅之所以经常来桃花楼欢好,缘于他有个畸形癖好,跟花魁鱼水之欢,喜欢拖拽着她们去里边窗栏趴翘着巫山行雨,能让许多同一楼层的客人大饱眼福,美其名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所以每逢魏公子来桃花楼,点名花魁接客,那么总会有许多男子闻讯匆匆赶来,即便不能雨露均沾,也能犒劳犒劳眼睛。
显然今天对面同一楼层的家伙们都没能饱尽眼福,房门打开,一位跟楼内小掌班关系恶劣的花魁满脸春意,轻轻斜瞥了一眼牡丹,那是只有女子之间才能心领神会的阴冷,幸灾乐祸。
牡丹带着胡乱披上狐裘的魏大公子走去,步履维艰。
魏鞅一脚踹在牡丹小腿上,骂骂咧咧的道:“是瘸了?还是给人使唤得腿软了?赶紧的,耽误了老子大事,你就等死吧,老子可不管你是不是桃花楼的小掌班。”
“嘿嘿,如果谎报军情,那就更别提了,在军伍里就是一个斩立决,反正你们这些浑身没一个地方干净的娘们,早就该丢河里浸猪笼了,老子跟你们怜香惜玉个屁!”
牡丹咬了咬嘴唇,然后就是笑,也不知道笑给谁看。
魏鞅带着那帮恶仆扈从浩浩荡荡前往牡丹所说的荆州旧友那边,在荆州城就是天王老子的魏鞅,眉宇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
那家伙千万别跟南门叶家的有半颗铜钱关系才好。
万一真给沾亲带故了,就算是个小喽啰,他魏鞅打是万万不敢打的,说不定还只能乖乖奉为上宾。
现在南门叶家三百多位修真者,就连他爹贵为荆州城城主,还不一样乖乖服软,主动上门示好,他要是捅出了幺蛾子,惹恼了气势如虹的南门叶家,估计荆州城明天就得换城主了。
这可不是魏鞅好说话,没辙啊,在富饶的荆州,魏鞅几乎所有官家子弟和将种子孙都不怕,唯独就怕现在辉煌如登天的南门叶家。
比家世,人家即是武林世家又是经商世家,现在还是***修真世家!比身手,一百个魏鞅都揍不过人家随便一个修真者!就算是扯虎皮做大旗,搬动城卫军,在人家数百修真者面前,渣渣都不是,好看的小说:。
魏鞅只要一想到姓叶的家伙,就越发心情晦暗。
上一次梧桐苑的是非,他老爹狠狠的收拾了他一顿,让他不要去招惹南门叶家,今时不同往日,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还会连累整个城主府。
当他看到屋外闭目养神的英俊公子,魏鞅下意识停下脚步,不敢向前。
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比他父亲偶尔动了真火时,更可怕的气息。
那是一种如猫遇虎的强烈危机感,门口那家伙就是一名修真者。
魏鞅跋扈蛮横不假,可不是真的蠢到不可救药。
魏鞅见不得别人比自己过得更好,但对有些惹不起的家伙,还是懂得认输服软。
因为门口站着的那家伙,正是魏鞅的父亲重点提示过的叶少卿,属于南门叶家排名前三的修真者,而且还有天下武榜第十的蓝袍老管家做仆人。
就连这一位,他魏鞅都招惹不起。
牡丹对门口那位始终没有睁眼的扈从,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惊讶,不过是英俊一些,沉默寡言一些,不过当她看到魏大公子一脸凝重的时候,就有点咀嚼出味道了,敲门推门的动作,也轻盈了几分。
可牡丹不管如何推门,就是推不开,以为屋内已经闩门做那床笫勾当,她正要开口出声提醒里头的白头公子和蔷薇。
那位英俊扈从缓缓开口道:“等着。”
牡丹自身不介意那事情,甚至不介意有她一份,可她就怕身后的魏大公子火冒三丈,到时候别说她这个小掌班,就是整座桃花楼都得被殃及池鱼。
牡丹身后的魏大公子轻笑道:“再等等便是。”
牡丹真是如同被人架在火堆上烤,度日如年。
不知道过了多时,她身后魏鞅脸色阴沉得可以滴出水来,连南门叶家排名前三的叶少卿都只有乖乖等在门口,屋里那人的身份自然呼之欲出了。
“进来。”
好在半响过后,屋内终于传来不轻不重两个字,听在牡丹耳朵里,这辈子就没有比这更天籁之音的话语。
屋门被牡丹缓缓打开,耐性殆尽的魏鞅跨过门槛,看到一张破琴后头,坐着个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人物。
化成灰他魏鞅也认得!
半年之前,荆州城外十里长亭一战,别人可以不知晓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但荆州城招贤纳士藏龙卧虎的城主府又岂会不知?
然后,这位荆州城大纨绔用一种事后自己都佩服的当机立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重跪在地上,双手拍地,脑袋砰一声结结实实磕在地面。
魏鞅一个屁也没敢放,就那么五体投地跪着,除了一头白发之外,其它跟城主府上挂着的画像一模一样。
南门叶家之所以能成为修真世家,都是此人一手促成的。
屋外牡丹嘴角抽搐,屋内蔷薇更惨,惊吓得赶紧去贴着墙壁站着,捂住心口,再不敢看一眼。
更让牡丹无法接受的是,那个被她误以为寻常士族子弟的白头公子,那个堂而皇之受了魏大公子一拜的家伙,就那么一手托着腮帮望过来,似笑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