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太有热情
一声锣响,打破了这山水田园的沉静。
原本安静的寨子仿佛一下子就活过来一般,炊烟依旧,大群彝民却蜂拥着从寨子里冲了出来,不过分把钟,彝寨前的坝子上,便聚集了一片黑压压的人头。
“Alert!”在伊拉克战场上干过的谢杰瑞反应最快,马上就勒住马缰,同时架起了狙击枪。
游南哲等人也是悚然一惊,六匹战马顿时停在彝寨对面的山坡上,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山下的彝民,只要彝民稍有异动就会遭到金属风暴的无情打击。
“莫紧张,莫紧张!”乃保阿依慌了,赶紧按住邹鹤鸣扣在机枪扳机上的手,但触碰到的一瞬间,又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妥,脸一红,赶忙缩了回来。
“他们这是在做啥子?”邹鹤鸣没有在意少女的小动作,沉着声问道。
乃保阿依看了看彝寨前的人们,解释道:“这是他们在迎接你们,没得敌意滴,不信你可以仔细看一哈,他们没得武器。”
谢杰瑞用瞄准镜观察了一下,才道:“没错,他们没有武器。”
其他五人这才长出一口气,不过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六马继续前行,很快就来到了彝寨前,但为了以防万一,武器依旧没有收起,只是枪口微微垂下,在二十米的距离上和那群彝民遥遥对峙。乃保阿依见状,有些不太利索的抓着战马的鬃毛下到地上,向寨子的方向跑去,边跑还边用邹鹤鸣等人听不大懂的土语向人群说着什么,人群自动让开,少女就钻进去消失不见。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壮实的中年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一张国字大脸正气凛然,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窄袖且镶有花边的右开襟上衣,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头顶留有约三寸长的头发一绺,外面裹以长达丈余的青黑色包头,右前方扎成拇指粗的长椎形的“子尔”,还佩戴有缀红丝线串起的红色耳珠。其走动间虎步龙行,步伐稳健,不怒自威,鹰视狼顾般的眼神犀利的扫向骑马的六人。
游南哲眯起了眼,他知道,这个寨子的头人来了。
一直走到游骑兵们的身前十步远,这个汉子才停下来,猛的一嗓子就吼了出来:“千里彝山哟!热情的地方,朋友来了要喝酒!喝杯转转酒!”
六人被吓了一愣,忙不迭策马后退,游启最为不堪,身子一歪差点掉下马去。
随着这个大汉的高歌,他身后,一群有老有少足有数百人的彝民们也跟着唱了起来,一时歌声大作,传遍十里荒野。
歌声中,几个彝族小伙子在乃保阿依的带领下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们端着盛满浓香酒液的陶碗,递给正在唱歌的汉子一碗,然后来到六人马前,双手呈碗奉上。
“快接过来,这是他们在请我们喝拦门酒,不喝会被他们拒之门外的。”略微熟悉一些彝族风情的邹鹤鸣忙对其他五人低喝道,同时纵身下马,接过了这个彝族小伙递过的酒碗,一仰脖,就把略有些浑黄的酒液倒入了口中,咂了咂嘴,嗯,二锅头味。
“我擦,这至少得有半斤吧。”王铁锤接过酒碗,眉头一皱,虽然有些吃惊,但海军的汉子绝地是不会惧怕这么一‘小碗’土酒的,索性一仰脖,豁出去了!游南哲则是什么都没说,接过来,面无表情的喝了下去。何语和游启二人就有点苦逼了,这碗酒,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多了点,谨防胃出血啊!
当然,最苦逼的不是他们,而是某个可怜的美国华裔。
“My,God!我不能喝!会死人的!”谢杰瑞双眼直愣愣的看着手中的碗,感受着那阵阵扑鼻的浓郁酒香,发出不可置信的惨叫。他发誓,在美国从小到大这么些年,除了经常喝的啤酒或者红酒,这种中国式的白酒是尝都没尝过。
闻声,刚咽下一口略带苦涩味道的酒液的游启苦逼着一张脸对谢杰瑞挤了挤眼神,意思很明显:哥们,喝吧,没见咱也喝着呢?
无奈,谢杰瑞也只有捧着碗硬喝了。
“噗!好辣!”刚一入口,谢杰瑞就一口喷了出来,混合了他口水的酒水洒了一地,直看得他面前的彝族小伙皱眉不已。
刚喝完一碗的邹鹤鸣见状,忙提醒道:“别吐,全部咽下去!”
“NO!”谢杰瑞被烈酒呛得眼泪都飙出来了,索性还保留着一分理智,没把手中的碗给丢出去。另一边,堪堪喝完的游启无奈的耸耸肩,这酒,太尼玛冲了!少说得有56度,谢杰瑞受得了才有鬼了。
“喝下去!”邹鹤鸣几大步走到谢杰瑞身前,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酒碗,手一倾,一股烈酒就灌到了谢杰瑞嘴里。
谢杰瑞这次连喷都喷不出来了,直接连呛带咳的吞了下去,样子及其狼狈。
“oh,fuc/k!”谢杰瑞大骂一声,把碗抢了回去:“我喝,行了吧!”说着,就一口凑在碗边,牛饮起来,不到十秒钟,满满一大碗烈酒就消失在碗中。
其他人为之动容,看不出来啊,这小子喝起来也是个狠角啊!
“哈哈哈,真壮士!”那中年大汉见状,发出如洪钟般的雄浑笑声,也是一仰脖,干净了碗中的酒液,然后将空掉的陶碗递给旁边的人,一侧身:“壮士些个,请进寨!我们彝族人是最好客滴!”
六人这才牵着马跟着汉子走向人群。
“接下来他们还要干什么?”在坝子处停下来,游南哲凑到邹鹤鸣耳边,低声问道。
邹鹤鸣看了一眼道路两旁围着的彝民们,道:“应该是要请我们赏舞吃饭了,彝族的左脚舞还是很不错的。”
接下来六人就保持了缄默,坝子四周,彝民们纷纷载歌载舞欢迎他们的到来,偶尔还有几个彝族少女冲比较年轻的何语还有游启抛媚眼。
“喜欢也要来,不喜欢也要来,管你喜欢不喜欢也要来——!”
六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热情的彝民们包围在了中间,随着充满了民族风情的好客调响起,彝民们开始翩翩起舞。
好吧,用翩翩起舞这个来形容这狂热的舞蹈不太合适,但也实在没有什么词可以形容这原始而美丽的舞姿了。
弹起龙头弦子,男女齐声唱起,跳起,手牵手、肩并肩,围成一个上百人的大圆圈,欢跳左脚舞。伴着铮铮作响的弦音,和着高亢清脆的歌调,他们时而蹉脚闪腰,时而折步跌脚,时而甩腿对脚,时而摆手转身,舞步整齐统一,舞姿轻盈健美。
六人看的瞠目结舌,突然,一个美丽的倩影踩着轻盈的舞步,转到了六人的面前。
乃保阿依兴奋的对六人嚷道:“来吧,一起跳!”
“跳吧。”六人相视苦笑,也只有加入舞团中,形势比人强啊。
跟着节奏,六人生涩的跳着,拼命的想跳出那种韵味来,但事实证明,他们的舞步之丑,只有北西伯利亚那被蜜蜂蛰了几个大包的傻棕熊可以媲美。乃保阿依咯咯笑着来到他们身边,伸出手,将六人拉成一个小圈子,然后迈动充满活力的舞步,带动六人跳了起来。
游骑兵们跳的很烂,但是没有一个彝族人嘲笑,他们都只是善意的随乐舞动,脸上挂着笑容,甚至为了照顾这些可怜的退伍兵,还主动放慢了节奏,以求让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能跟上。
连续跳了十来分钟,就在游骑兵们酒力发作,腿脚快抽筋的时候,中年汉子叫停了这热闹而充满原始张力的舞蹈。
他走到六人面前,脸上有着酒力发散的红光,微微一笑,随即气势磅礴的对着后面一挥手:“牵出来!”